以案说法
吉林省蒙诚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
添加日期:2014年03月14日
2013年9月,吉林市国税局稽查局对吉林省蒙诚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立案检查。经过调查取证,证实该公司通过采取销售货物少计收入的手段,少缴增值税。
吉林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该公司少缴纳的增值税69.45万元,对其少计收入少缴增值税的行为定性为偷税,罚款69.45万元,加收滞纳金17.95万元,共计156.85万元,现已全部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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