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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添加日期:2020年10月28日
财会便〔2020〕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国务院有关部委财务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我们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和《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等,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11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我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张强 杨海峰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 100820
电话:010-68552531/68552898
传真:010-68552531
电子邮件:zhiduyichu@163.com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2.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