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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转让股票取得的收益,当月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分别计算缴纳?

添加日期:2018年02月13日

问:企业转让股票取得的收益,应缴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客户买的A 股票卖出后盈了、B 股票卖出后亏了,当月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分别计算缴纳还是A 股票、B 股票汇总盈亏相抵后计算缴纳增值税呢?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了,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据此,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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