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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外债需要什么流程,国家对外债额度有什么限制吗?

添加日期:2017年08月03日

 

问:借外债需要什么流程,国家对外债额度有什么限制吗? 

 

答:《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外债实行规模管理。借用外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债登记。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 汇发〔201319号)规定, 

第二条 债务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借用外债,并办理外债登记。

第九条 债务人为财政部门、银行以外的其他境内债务人(以下简称非银行债务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逐笔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十条 对于不通过境内银行办理资金收付的,非银行债务人在发生外债提款额、还本付息额和未偿余额变动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 根据非银行债务人申请,银行在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可直接为其开立、关闭外债账户以及办理外债提款、结售汇和偿还等手续。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开具税务证明工作规程(试行)》(京地税法[2010]77号)规定,

第六条 境内机构或个人对外支付下列项目,无须办理和提交《税务证明》: 

(十四)外汇指定银行除本条第十三项外的其他自身对外融资如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借、海外代付以及其他债务等项下的利息;

第十一条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本规程第六条第(十三)项、第(十四)项所列外汇资金对外支付时,除符合免税条件的以外,应按照我国税法规定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并在对外支付后按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税务手续。

依据上述规定,国家对外债实行额度管理。债务人应按规定办理外债登记。境内机构或个人对外支付境外借款,无须办理和提交《税务证明》。银行办理境外借款支付时,除符合免税条件的以外,应按规定代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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