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服务器是混合销售还是兼营?
添加日期:2017年04月06日
问题:企业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服务满三年,送服务器。请问这个是混合销售还是兼营?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据此,企业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服务满三年,送服务器,属于“买赠”混合销售行为,以实际收款额按托管服务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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