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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交流

税收实务问题解答

添加日期:2016年01月29日

  问:供水公司与用户签订的供水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由于供水公司与用户签订的供水合同不属于上述的征税范围,因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问:某单位占用林地,并按规定缴纳了耕地占用税,该单位应于何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另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因此,该单位占用了土地并按规定缴纳了耕地占用税,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问: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社会团体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 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 000万元。因此,若社会团体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且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则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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