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出口退(免)税的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购进货物 分批申报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添加日期:2015年04月17日

  问题: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只取得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分多次报关出口,多次申报出口退税,应如何处理?如何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录入进货分批申报单?
  回答:外贸企业可以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作为以后申报退税的凭证。除了第一次申报出口退税附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以后批次申报出口退税时,以《进货分批申报单》代替增值税专用发票。
  举例说明:外贸企业出口后,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两个批次申报出口退税,第一批次申报出口退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第一批次的《进货分批申报单》及其他资料;第二次申报出口退税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第1批次的《进货分批申报单》、第2批次的《进货分批申报单》及其他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外贸企业应凭下列资料填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已开具过的进货分批申报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复印件;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贸企业收购的货物取得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两次出口,需使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进货分批申报单录入。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进货分批单申报录入,录入第一个批次时,录入项号后,分批次数默认为01;录入第二批次时,录入项号后,分批次数自动默认为02,点击“打印分批”按钮,打印出纸质《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目前不能生成电子数据,不需申报电子数据。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8271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