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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石化行业执行新的产品成本核算制

添加日期:2015年01月07日

  近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大中型石油石化企业范围内施行,其他石油石化企业参照执行。该制度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规范石油石化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石油石化企业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石油石化行业可持续发展。
  据悉,财政部于2013年8月16日印发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该制度已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大中型企业中施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在产品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等方面对各个行业产品成本核算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对于一些重要或特殊行业来说,还缺乏在成本核算和管理层面上的具体操作指南。为此,财政部选择了成本核算和管理比较成熟的石油石化行业作为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制定的突破口,制定并印发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
  石油石化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主要规范的是油气产品和炼化产品的成本核算。油气产品成本核算以原油、天然气及相关伴生产品为核算对象,炼化业务以炼化产品及各生产步骤为成本核算对象。
  油气产品成本主要包括操作成本和折旧折耗及摊销等。油气产品生产企业一般按照成本中心并分成本要素,对油气产品成本进行归集,按照受益原则、采用当量系数法对油气产品成本进行分配、结转。采用作业成本法进行管理或采用重点成本类别进行核算的油气产品生产企业,可分别增加作业过程维度或重点成本类别,对油气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炼化产品成本包括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其中,基本生产成本,是指直接将原料生产加工成炼化产品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辅助生产成本,是指为生产炼化产品提供动力产品和辅助劳务的生产装置(部门)发生的成本,也包括部分对外销售动力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下设置炼化产品成本项目,归集各成本费用要素。炼化产品成本项目主要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炼化产品成本一般按照成本中心、成本项目,对炼化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石油石化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的基本原则包括:一是根据油气产品生产特点,通常设置“油气生产成本”等会计科目,按照成本费用要素进行明细核算。采用作业成本法归集和管理生产成本的,应分析成本动因,设置作业过程,反映油气产品生产成本。二是根据炼化产品生产特点,通常设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会计科目,按照成本费用要素进行明细核算,反映炼化产品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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