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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交流

小微企业如何填报扣减50%的应纳税所得额?

添加日期:2014年09月26日

  问:小微企业如何填报扣减50%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判断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当期的利润总额加、减纳税调整额后(此纳税调整减少额中包含减免所得额),再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实际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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