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
竞业禁止补偿金,按什么项目计征个税?
添加日期:2018年09月28日
问题:员工离职时企业支付的竞业禁止补偿金应该按哪种收入计征个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7]102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项有关规定,鉴于资产购买方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属于个人因偶然因素取得的一次性所得,为此,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项“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资产购买方企业在向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支付不竞争款项时代扣代缴。
据此,员工离职时企业支付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按“偶然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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