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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车位,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添加日期:2018年09月13日

问题:公司购买车位,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  

第一条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下停车场(位)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地税地[2012]16号)第一条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期(不低于20年)出租的地下停车场(位),视同不动产销售,不征收房产税;对停车场(位)的实际使用人征收或免征房产税,凡实际使用人为应税单位的,车位价值应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凡实际使用人为免税单位或个人的,免征房产税。

依据上述规定,凡具备房屋功能的车位,对拥有车位产权的单位(另有规定除外),应计缴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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