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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

两处取得工资,补缴个税,财务可以代办?

添加日期:2018年08月07日

问题:个人两处取得工资的,需要选择一处作合并纳税处理。我们公司有多个员工存在这种情况,补缴个税的话必须员工本人去税务办理还是财务可以代办?财务代办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据此,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补缴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办理补缴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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