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
大数据环境下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添加日期:2018年05月25日
大数据环境下的税收风险管理,不是简单地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工作流程的电算化,而是涉及税收管理理念、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资源配置等方面重大、深刻的变革。随着金税三期全面上线,各类数据资源高度集中,如何有效利用这些数据资源为税收风险管理服务,成了当前税务机关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一、大数据环境下加强税收风险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是涉税数据质量有待提升。各地税务机关通过设立数据审计规则、错误数据推送、初始数据校验和发布数据质量通报等措施,使征管系统数据质量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但由于采集方式多以手工录入为主,数据在质量上,特别是在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逻辑性等方面,还难以满足税收管理的需要。另外,纳税人的名称、财务负责人和经营范围等不断变化,税务机关征管系统的数据更新不及时,也给税收管理带来困难。
二是数据采集缺乏有力支撑。《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但对应该采取的方式和程序、违反规定应如何追究和处罚等,均没有具体规定。另外,第三方数据采集缺乏先进的技术手段,大多以人工搜索和拷贝网上信息为主,运用科技手段实现采集自动化的程度还不高,使信息采集工作耗时较长,数据采集的精度有偏差。
三是数据分析技术还需提高。数据分析还大多停留在简单的查询和比对层面,缺乏行之有效的数据分析工具,大量沉积在业务操作层的数据未能转化为管理决策层所需信息。税务机关对数据所反映出的税收风险、经济内涵分析监控不够,没有完善的税收与相关经济数据之间的关联模型,难以对现有数据进行数理统计和趋势预测分析。
四是相关专业人才比较缺乏。部分税务机关对团队化管理、协作化履责和专业化分工模式认识还不够到位;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还不够,对分析预警、风险应对和税务稽查等岗位技能还不熟练,能力、素质的现状难以达到税收风险管理的要求。
二、大数据环境下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是建立与大数据相适应的征管目标体系。大数据环境下应把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作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目标,把税收风险管理作为改革的主线,充分尊重纳税人独立自主的权利义务主体资格,将税法遵从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贯穿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以及各个层面。
二是建立与大数据相适应的征管流程体系。围绕强化征管、降低成本和优化服务等目标,按照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的要求,规划征管流程的总体架构,组织流程重组、职能重构、资源重整,最大限度地促进税法遵从,最大限度地降低征纳成本。结合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设置税务咨询宣传服务机构、情报信息机构、稽查机构、法制监督机构和业务政策机构等。
三是建立与大数据相适应的纳税服务体系。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充分发挥纳税服务对税收征管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确立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的权利义务主体地位,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改革服务方式,把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和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快速的纳税服务反应机制,及时反映纳税人的诉求,解决纳税人的个性化问题,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层次和质量。
四是建立与大数据相适应的技术支撑体系。根据计算机诺兰阶段(Nonan)模型,“数据集成”之后,会进入“数据管理”阶段。要按照共享性、开放性和应用性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信息管理标准规范,建立跨区域的数据应用中心和分中心,形成全国统一集中的数据存储、处理机制。搭建全面、统一和稳定的信息应用平台,加强涉税信息分析应用,深度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实现广域的信息共享和信息比对,逐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五是建立与大数据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体系。根据大数据技术的需要,拓宽育人、用人视野,既要建立计算机、通信技术人才队伍,又要建立信息管理、综合规划人才队伍。前者为大数据提供技术支持,如构建网络、开发软件和维护系统,后者则负责统筹规划、系统分析和管理制度设计等全局性工作。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内部计算机知识培训力度,不断开展新知识的培训,以适应大数据征管的需要。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地税局)
一、大数据环境下加强税收风险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是涉税数据质量有待提升。各地税务机关通过设立数据审计规则、错误数据推送、初始数据校验和发布数据质量通报等措施,使征管系统数据质量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但由于采集方式多以手工录入为主,数据在质量上,特别是在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逻辑性等方面,还难以满足税收管理的需要。另外,纳税人的名称、财务负责人和经营范围等不断变化,税务机关征管系统的数据更新不及时,也给税收管理带来困难。
二是数据采集缺乏有力支撑。《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但对应该采取的方式和程序、违反规定应如何追究和处罚等,均没有具体规定。另外,第三方数据采集缺乏先进的技术手段,大多以人工搜索和拷贝网上信息为主,运用科技手段实现采集自动化的程度还不高,使信息采集工作耗时较长,数据采集的精度有偏差。
三是数据分析技术还需提高。数据分析还大多停留在简单的查询和比对层面,缺乏行之有效的数据分析工具,大量沉积在业务操作层的数据未能转化为管理决策层所需信息。税务机关对数据所反映出的税收风险、经济内涵分析监控不够,没有完善的税收与相关经济数据之间的关联模型,难以对现有数据进行数理统计和趋势预测分析。
四是相关专业人才比较缺乏。部分税务机关对团队化管理、协作化履责和专业化分工模式认识还不够到位;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还不够,对分析预警、风险应对和税务稽查等岗位技能还不熟练,能力、素质的现状难以达到税收风险管理的要求。
二、大数据环境下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是建立与大数据相适应的征管目标体系。大数据环境下应把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作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目标,把税收风险管理作为改革的主线,充分尊重纳税人独立自主的权利义务主体资格,将税法遵从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贯穿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以及各个层面。
二是建立与大数据相适应的征管流程体系。围绕强化征管、降低成本和优化服务等目标,按照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的要求,规划征管流程的总体架构,组织流程重组、职能重构、资源重整,最大限度地促进税法遵从,最大限度地降低征纳成本。结合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设置税务咨询宣传服务机构、情报信息机构、稽查机构、法制监督机构和业务政策机构等。
三是建立与大数据相适应的纳税服务体系。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充分发挥纳税服务对税收征管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确立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的权利义务主体地位,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改革服务方式,把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和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快速的纳税服务反应机制,及时反映纳税人的诉求,解决纳税人的个性化问题,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层次和质量。
四是建立与大数据相适应的技术支撑体系。根据计算机诺兰阶段(Nonan)模型,“数据集成”之后,会进入“数据管理”阶段。要按照共享性、开放性和应用性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信息管理标准规范,建立跨区域的数据应用中心和分中心,形成全国统一集中的数据存储、处理机制。搭建全面、统一和稳定的信息应用平台,加强涉税信息分析应用,深度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实现广域的信息共享和信息比对,逐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五是建立与大数据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体系。根据大数据技术的需要,拓宽育人、用人视野,既要建立计算机、通信技术人才队伍,又要建立信息管理、综合规划人才队伍。前者为大数据提供技术支持,如构建网络、开发软件和维护系统,后者则负责统筹规划、系统分析和管理制度设计等全局性工作。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内部计算机知识培训力度,不断开展新知识的培训,以适应大数据征管的需要。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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