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每日一题

每日一题

MBA学费不能税前扣除?

添加日期:2018年03月21日

问题:公司领导的MBA学费不能税前扣除,是否有税法的条文支撑?
答:《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九)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据此,企业支付个人学历教育MBA学费,应计入本人工资薪金核算,并计缴个人所得税;否则,不予计入成本费用,不予税前扣除。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201625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