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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会计最容易忽略的一笔会计分录

添加日期:2017年09月04日

  税务人员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缴检查过程中,经常发现公司在日常福利费报销的账务处理上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明确规定:(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2)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比如,公司春节发放员工鸡蛋、花生油4万元,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4万元”、“贷:银行存款4万元”。该会计核算的错误之处在于福利费未单独设置账户核算。正确的账务处理应是“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4万元”、“贷:银行存款4万元”,期末根据福利费的发生额分配结转到成本费用中,“借:管理费用———福利费4万元”、“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4万元”。
  再比如,公司“五一”组织全体员工集体旅游的旅游费用6万元,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其他6万元”、“贷:银行存款 6万元”。上述会计核算也是错误的,错误之处在于人为转移福利费,故意把有税前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列支到没有扣除标准的项目中。正确的账务处理应是“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6万元”、“贷:银行存款6万元”。
  在企业会计核算中,财务人员应该单独设置核算职工福利费的专门账户,清晰和准确核算职工福利费的各项明细内容,既方便企业内部加强福利支出的管理,也便于税务部门对职工福利支出税前扣除进行有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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