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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事务所应征收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

添加日期:2017年09月01日

 

问题: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应征收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据此,合伙制事务所,应按《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规定计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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