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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小额贷款公司支付利息,是否全额扣除 ?

添加日期:2017年06月29日

 

问题:企业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支付的利息,可以全额扣除吗?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二)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据此,企业向小额贷款公司支付的利息支出,按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准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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