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纳税处理

纳税处理

哪些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添加日期:2012年10月17日

 

问:哪些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规定,应进行所得税清算处理的企业包括: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1.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3.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5.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6.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203850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