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 蔬菜清洗机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添加日期:2015年10月20日

  一、该公告出台的背景?
  近期,我们接到基层税务机关报来请示,反映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虽符合《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1号)文件中“农机”的定义范畴,但未在“农机”的正列举范围内,对于上述设备是否属于农机适用13%增值税税率问题,基层税务机关难以确定,请求我局予以明确。
  二、什么是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
  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专业意见,公告将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明确定义为: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是指采用生物降解技术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成粉状有机肥原料,实现无害化处理的设备。蔬菜清洗机是指用于农副产品加工生产的采用喷淋清洗、毛刷清洗、气泡清洗、淹没水射流清洗技术对完整或鲜切蔬菜进行清洗,以去除蔬菜表面污物、微生物及农药残留的设备。只有满足上述定义的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才属于“农机”范畴,并适用13%增值税税率。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4929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