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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四个自贸区将共用1张负面清单 正由发改委制定

添加日期:2015年03月24日

  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区将在2015年使用同一张负面清单,该清单正在由国家发改委制定。而此前的2013版和2014版负面清单,均是由上海方面制定,并经过国家发改委认可。
  3月23日,在2015年度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公开招标会上,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肖林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2015版负面清单目前“初步方案已经有了,应该快了”。
  作为已经拥有2013版和2014版负面清单的上海自贸区,肖林称,主要的角色是把此前的两份清单提交给国家发改委,并将自己的意见向上反映。
  四个自贸区统一
  自贸区版负面清单的全称,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也就是说,这份负面清单是针对外商投资的。外商投资准入属于中央事权,原则上应该由中央政府来制定、发布和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2014年9月23日,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王雪坤在商务部“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是国务院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上海市制定的,具有特殊的试点性质,其他地方未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能复制和效仿。
  肖林说,负面清单是中国推进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等一系列国家间谈判的前提,本质上就应该是国家的统一安排。“现在自贸试验区有4个,不能各搞一个(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是国际上重要的投资准入制度,目前国际上有70多个国家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具体来说,就是政府以清单的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清单之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继续瘦身可期
  从2013版到2014版的负面清单,上海自贸区做了相当幅度的“瘦身”。特别管理措施由原先的190条调整为139条,减少51条,调整率达26.8%,其中实质性取消了14条管理措施,放宽了19条管理措施,进一步开放的比率为17.4%。
  但对于企业来讲,开放仍需要加速,2014年11月2日举行的第二十六次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上,许多企业家还是提出进一步缩短负面清单的要求。
  上海市市长杨雄彼时回应称,上海自贸区的第三方评估报告和企业家第一个讲到的,都是(上海自贸区)开放度还不够,负面清单还太长,其中的监管措施可能透明度还不高。杨雄也提到,正积极研究2015版负面清单,总的想法是进一步扩大开放度和透明度。
  “负面清单”的主要依据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3月10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新版目录将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
  此次修订,也是《目录》自1995年首次颁布以来6次修订中,开放幅度最大的一次。历次修订中幅度和开放性最大的一次,限制类条目从2011年版《目录》79条减少到38条。二是放宽外资股比限制,“合资、合作”条目从2011年版《目录》43条减少到15条,“中方控股”条目从2011年版《目录》44条减少到35条。
  也因此,可以期待的是,以2011年修订版指导目录为主要制定依据的上海自贸区2014年版负面清单,也将会在2015年实现更大幅度的开放和更高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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