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税资讯

发改委公布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所得税税率优惠15%

添加日期:2014年09月25日

  根据国家发改委24日披露,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云计算等通信类和服务“三农”小微的金融业成为目录中重点新增产业,企业可享15%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按省份分列,是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但西部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共计377条。《目录》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目录,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中,多地都将云计算等通信类和服务“三农”小微等的金融业纳入新增范围。其中包括:民用机场运营、云计算解决方案研发及应用服务、三网融合类业务平台、通信、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及设备制造、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服务“三农”、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医疗机构经营等。
  各地也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现状和需要,制定了本省特色的鼓励类产业目录。贵州省将优碳钢钢丝及其制品生产、云南省将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技术开发及制造纳入各自鼓励类产业。四川省则重点将与农业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研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农产品产地贮存、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建设与运营、种子生产加工机械、烘干设备制造、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及经营纳入鼓励类产业。
  西部大开发的政策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上述地区统称:西部地区)。因此,《目录》的适用范围为上述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6250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