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税资讯

国务院亮出个税汇算清缴新举措为纳税人减负

添加日期:2019年11月22日

  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专家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
  个税改革关系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会议指出,自去年10月实施以来,个税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今年前9个月累计减税4400多亿元,惠及2.5亿纳税人,对完善收入分配、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会议决定,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当前,我国个税实施“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此次国务院亮出个税汇算清缴新举措,将进一步降低税收遵从成本,进一步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
  会议决定,下一步,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税制可持续。
  李旭红表示,当前,为方便纳税人、优化纳税服务,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可在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但在此环节,专项附加扣除并不一定能够全额扣除,例如大病医疗支出等需要在汇算清缴环节扣除。
  “此次国务院提出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这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完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促进纳税人更加精准计算全年实际纳税义务,进一步促进合理纳税。”李旭红说。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5308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