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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提示跨境转移利润等问题 多家互联网公司回应不会主观偷逃税

添加日期:2018年10月31日

  10月30日,小米集团、苏宁易购官方回应表示不存在偷逃税款行为、不存在主观偷税逃税。二三四五、三七互娱则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被财政部“点名”的事宜对公司业绩并无影响。
  这些公司纷纷回应,源自前一天财政部披露的2017年会计执法检查结果。钢铁煤炭、互联网等行业的部分龙头企业被随机选取纳入检查,公告还列出了这些公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财政部公告指出,互联网行业呈现轻资产运营、股权与债权投资相互交织、管理架构与法人实体分离、业务运营无疆域限制等突出特点,部分企业跨境转移利润、逃避缴纳税收等问题比较突出。
  从披露的具体信息来看,这些被“点名”的互联网公司存在几百万、几十万不等的财务管理不当,相较他们几十亿元甚至更多的年度营业收入而言,更像是管理上的疏漏。
  不过,业内专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跨境利润转移、偷逃漏税等会是财税部门监管的重点,也符合国际整体大趋势。
  多列费用支出、少计缴纳税
  财政部地方专员办对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部分费用摊销核算错误、对外赠送商品未作为视同销售行为申报缴税、报销发票管理不规范、费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10月30日,小米回应称,部分费用摊销核算问题,主要为房租及部分装修费用摊销的起始时间以及部分共用费用在集团企业间的分摊存在一些偏差,公司已经进行了相关账务调整,不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对外赠送商品未视同销售的问题,仅涉及部分赠送商品,涉及税款约人民币60余万元,上述问题已经纠正,并已经向税局申报缴纳完毕。报销发票管理不规范、费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涉及费用金额人民币9万余元,小米集团已经完善了相关制度。
  “赠送商品未视同销售,是违背税法的行为。我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都有相应规定,外购、自产的货物无偿对外销售视同销售,需要缴纳相应税款。很多企业白送东西都认为不用交税,这个问题比较普遍,审计中经常能发现”,10月30日,业内知名财税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苏宁易购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后,存在资产转让未同时结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未充分完整披露售后回租事项所形成的收入对当年利润的影响程度、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等问题。
  10月30日,苏宁回应称,“资产转让未同时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是会计师在确认收入时没有同转递延收益,该部分收入已经依法纳税,与纳税无关。而“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是会计工作中的失误,相应导致漏缴40万余元所得税。
  苏宁易购2017年全年纳税总额为40亿元,漏缴的40万元所得税占比很低。苏宁易购还强调,会严谨对待会计部门日常工作,但绝对不存在主观偷税逃税。
  二三四五存在列支以前年度费用造成2016年度多计费用397万元;递延所得税税率使用不正确,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267万元等问题。三七互娱则存在会计核算不当、少计缴税费、内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其中:多计收入35.14万元,少计缴企业所得税11.69万元。
  这两家上市公司均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以上事宜对公司业绩并无影响,并给出了2017年营业收入规模。相较2017年二三四五32亿元、三七互娱55.35亿元的营收,多计费用、少缴税费规模占比都不大。
  “多列费用支出、少列收入、没有确认资产转让所得等,这些会计处理上的不当,都会影响税收的确认,会带来遗漏税的问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指出。
  互联网企业的税收监管难题
  10月30日,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财政部每年都会检查企业会计工作,这次公开披露一些事项,提高监管透明度,能督促企业管理能力提升。披露信息可能涉及到上市公司,并且需要专业判断,披露的程序值得讨论。公布的事项来看,涉及的金额相较企业经营规模比较小,应该是管理疏漏。
  虽然披露出来的、具体的不规范行为多是情有可原的,但财政部对随机选取的互联网行业部分龙头企业开展检查后,公告称“部分企业跨境转移利润、逃避缴纳税收等问题比较突出”。
  “目前公布的数额标的,应该都不是面上大问题。涉及到财务合规和税法理解的具体问题,不能简单地说逃避税收征管,这里有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的判断。跨境转移利润是非常专业也比较有争议的事项,往往需要税务机关和企业多次反复沟通,才能最终判定。”10月30日,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桦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报告还指出,互联网行业呈现轻资产运营、股权与债权投资相互交织、管理架构与法人实体分离、业务运营无疆域限制等突出特点。
  王桦宇表示,这些特点在互联网行业比较普遍,主要由行业特点决定,比如风险投资比较青睐互联网行业,投资者比较看中财务数据和中短期指标,政府“包容性监管”的边界也拿捏不准,相关法律法规也存在一些缺失。这些违反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的行为,透过这次会计执法体现出来。客观而言,行业特点没法改变,企业需要掌握“合规有度”,要注重合规排查,提高风险意识。
  “这些是互联网业态的特点,具有这些特点并不意味着企业有偷逃税的意图或行为。但这些特点确实会增加财政税收管理的难度,比如不少互联网公司存在广域运营、集中开票的问题,税收管理和财政分配有一定困难”,叶永青指出。
  李旭红表示,企业财务管理都有规范,股权与债权应该明晰,不应交织在一起。因为税收处理上债权和股权差异很大,股权是税后进行利润分配,属于股息红利,而债权的利息要在税前扣除——两者交叉的话,对资本、所有者权益都有影响,也会影响财务披露,属于财务管理的不规范。
  叶永青则认为,很多投资的债权和股权是可以转换的,因为从资本角度,有人偏好高风险股权,有人偏好低风险债权,这是很自然的。但是,(股权还是债权)交易性质难以认定,可能会提升税收管理的难度。
  不过,跨境利润转移、逃避税等行为,无疑将成为重点关注对象。“如果企业往低税率、避税港转移利润,会造成中国税基的侵蚀。利润转移是不合理的,企业如果没有合理安排利润,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特别纳税调整,这也是国际反避税的趋势”,李旭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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