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经资讯

新设五档分担机制 18项民生领域央地共同事权重新划分

添加日期:2018年02月12日

  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经费,这些都明确由中央财政承担。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部分公共服务,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责任更加清晰。
  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下文简称“《改革方案》”),首先在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卫生计生、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八大类基本公共服务下的18个事项,明确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机制。该方案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这些基本公共服务,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责任主要按比例分担,并保持基本稳定。其中,有7个事项实行中央分档分担办法,地方按财力状况划分为五档,不再沿用原来简单的东中西划分法。原东部地区大致分成三档,其中北京、上海为一档,中央分担比例最低。
  另外,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等9项基本公共服务,制定了国家基础标准。各地均要保障“国标”的落实,根据地区财力状况,可制定更高的地区标准。我国不同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差异较大,确保地方落实“国标”,是为了推进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
  “《改革方案》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能推动解决中央与地方部分财政事权不够清晰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促进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民生相关的18项首先突破
  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围绕央地财政关系的改革正在逐步推进,《改革方案》是其中基础一步。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不断增加,原有保障方式出现不适。比如部分基本公共服务没有基础标准,地区间支出水平差距较大;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和方式不尽统一和规范,有些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支出责任偏重等。
  我国财政事权分为中央财政事权、地方财政事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很多属于共同事权,这些公共服务虽多由地方政府直接向公众提供,但背后财力支出是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
  《改革方案》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中,选取了18项与民生直接相关的主要基本公共服务。其中包括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困难群众救助、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方式。
  “在共同财政事权领域,中央与地方各自的支出责任虽然是清楚的,但原来的分担机制非常复杂、不够规范。现在进行清晰的划分,是向现代财政体制迈出的一步。挑选了18项与人和家庭直接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首先进行改革,也是增强民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新设五档分担机制
  《改革方案》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主要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并保持基本稳定。
  由于我国地区间财力差异较大,中央按财力状况对不同地区划分为五档确定分担责任,不再简单按东中西确定分担比例。
  第一档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市);第二档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第三档包括辽宁、福建、山东3个省;第四档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4个省(市)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第五档包括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
  18个事项的大部分是根据新五档来确定中央分担比例,也有按项目分担、按标准定额补助等确定中央分担。
  具体而言,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等7个事项,实行中央分档分担办法,从第一到第五档,中央分别分担80%、60%、50%、30%、10%。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等3个事项,大致按比例分担。比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支出责任,第一档为8∶2,第二档为6∶4,其他为5∶5。
  免费提供教科书等3个事项,大致按项目分担或按标准定额补助。比如,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以及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承担。受灾人员救助,对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省份,中央财政按规定的补助标准给予适当补助,灾害救助所需其余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医疗救助等5个事项,中央分担比例主要依据地方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等因素确定。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的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打破固化的利益格局,为中央根据地区实际财力状况完善支出责任分担比例,更公平地配置财政资源,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打下基础。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改革方案》经地方征求意见后通过,在维持现有政策标准大致不变的情况下,中央财政支出责任略有增加。
  制定9项国家基础标准
  这次改革还制定了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9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国家基础标准。
  考虑到我国地区间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改革方案》要求,地方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制定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地区标准,应事先按程序报上级备案后执行,高出部分所需资金自行负担。
  “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名称和内涵不统一,没有上升到国家基础标准的层面,地区间实际保障水平差异较大。对具备条件的9个事项,制定国家基础标准,是为了更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个标准未来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逐步提高。”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包括医疗卫生、教育等分领域的财政事权划分改革方案也在研究制定中。
  刘尚希表示,这个改革方案提供了可操作的规则、分担机制、标准,不能替代分领域财政事权划分改革方案,但分领域改革方案可在此基础上推进。
  改革方案遵循的原则,也将用于省以下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改革方案》明确,省级政府要考虑本地区实际,根据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重要性、受益范围和均等化程度等因素,合理划分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加强省级统筹,适当增加和上移省级支出责任。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6580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